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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四年 坚守权益 贵阳金钰铮食品厂终胜诉

来源:hth官网登录入口/荣誉    发布时间:2023-10-20 08:39:23    浏览次数:1次
导读: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贵州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立马停止侵犯原告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简称贵阳金钰铮厂)商业机密并销毁侵权产品、半成品;被告贵州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贵阳金钰铮厂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近期,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锤定音,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一起长达4年的侵犯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以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的胜诉而尘埃落定。

  最高院的终审判决,充足表现了国家对企业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保护和支持,也昭示着企业应严守法律、合法经营的根本。

  该案历经了三次诉讼,而该诉讼案的由来,还得追溯到2017年,从一位擅自从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离职的员工说起。

  2015年1月1日,贵阳金钰铮厂与母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31日。双方约定,在合同期限内,母某某根据贵阳金钰铮厂需要安排从事食品生产相关工作,母某某一定要遵守《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保密制度》。2015年9月26日,贵阳金钰铮厂任命母某某为打杂事务主管兼发货司机;2015年12月9日,贵阳金钰铮厂任命母某某为生产车间副主任,负责酱香豆豉车间生产工作。贵阳金钰铮厂水豆豉与酱香豆豉因生产工艺中的部分技术和流程相同而共用同一个生产车间。

  2017年7月,母某某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且未与贵阳金钰铮厂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离职;2017年10月17日,母某某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贵州华瑞名鼎公司,该公司同样为生产水豆豉等食品的企业,母某某持股票比例为33%。从母某某离职到贵州华瑞名鼎公司成立,再到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生产的水豆豉上市销售,约两个月时间,且该公司生产的“苗乡味”水豆豉与贵阳金钰铮厂产品“美之选”的水豆豉色、香、味几乎一模一样,且堂而皇之在市面上销售。

  2018年9月6日,花溪区公安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选取包含贵阳金钰铮厂、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生产的水豆豉在内的五个品牌水豆豉进行理化指标检测,《检测报告》表明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生产的水豆豉与贵阳金钰铮厂生产的水豆豉不论是理化指标,还是品鉴风味、口感等均高度近似。

  2018年10月23日,花溪公安局委托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对抽样选取市场上销售的包括贵阳金钰铮厂美之选产品、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的产品在内的共计五个品牌水豆豉进行品鉴盲评测试。参与此次盲评六位专家组成员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调味品专家组成员、调味品国家评委,在贵州省食品协会法律顾问刘律师见证下进行。经盲评鉴评,专家组成员意见基本一致认为,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生产的水豆豉与贵阳金钰铮厂生产的水豆豉在滋味、风味、口感、色泽及相应工艺上极其相似。

  2019年9月20日,贵阳金钰铮厂以其商业机密被侵害为由,起诉贵州华瑞名鼎公司及母某某;2019年10月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贵阳金钰铮厂也由此开始了长达4年的专利维权之路。

  2020年1月14日12时31分,贵州华瑞名鼎公司厂房发生火灾,因生产车间损毁,故无法对贵州华瑞名鼎公司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进行现场勘验。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2019)黔01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驳回贵阳金钰铮厂的诉讼请求。

  2021年3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黔01民终148号民事裁定,以本案涉及技术秘密该院无二审管辖权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受理后,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2022年3月2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黔01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贵州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立马停止侵犯原告贵阳金钰铮厂商业机密并销毁侵权产品、半成品;被告贵州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贵阳金钰铮厂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3月7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23年4月19日最高院终审判决,驳回华瑞名鼎食品有限公司、母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贵阳金钰铮风味食品厂成立于2005年9月9日,营业范围生产豆制品(发酵型豆制品)、调味品(半固态)等;公司以发酵为基础,以辣椒为核心,利用贵州发酵资源优势,在继承产品传统配方与工艺的同时,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实行产品创新,以发酵豆制品专业化、系统智能化、生产的基本工艺高新技术化、产品营养安全化为主旨,全力提升产品的质量。创造出既保留传统风味又增加产品营养含量的水豆豉、辣椒酱、腐乳、复合调味料、预制菜、预制火锅等12种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30余项。并进行专业化、科技化、规模化作业,真正使所生产的产品营养、健康和良好的口感在同行业中形成一枝独秀。常年销往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省内外市场,其中所生产的水豆豉产品产销量连续三年名列贵州省前二名。

  公司自2007年与贵州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成立贵州发酵食品研究中心,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艺及技术的优化等工作。由贵州大学生命科学院(简称贵大生科学院)教授吴博士领衔,由4名博士、5名硕士组成,围绕辣椒产业坚持“产、学、研、用”四位一体,以打造“绿色、健康、安全、营养”的豆制品加工公司为出发点,致力于发酵微生物在贵州传统发酵食品中的应用。用10年时间研究发酵豆豉,5年时间研究腐乳,成为贵州发酵豆制品领军企业,对贵州酸汤、辣椒酱等深入工艺及技术探讨研究,为新产品研究开发、储备等提供有力保障。

  2013年,贵阳金钰铮厂与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签订《技术成果转让协议》约定:贵大生科学院为贵阳金钰铮厂水豆豉生产提供纯种发酵技术支撑,包括发酵室设计与改造、发酵设备选购及发酵工艺改进等,贵阳金钰铮厂按贵大生科学院建议与要求做生产改进和管理规范,并指定专人负责菌种与生产事宜。

  2014年,贵阳金钰铮厂与贵大生科学院吴教授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协议》,贵阳金钰铮厂取得吴教授提供的专利菌种及其配套豆豉生产技术。同年,贵州省科技厅组织七名专家对贵大生科学院及贵阳金钰铮厂自拟合作项目“枯草芽孢杆菌菌株改良及其配套技术探讨研究与应用”进行检验确定,并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该证书载明纯种发酵法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及枯草芽孢杆菌应用成果创造性、先进性及作用意义等,培养出纯种枯草芽孢杆菌,填补了国内细菌型豆豉纯种发酵菌株与生产技术的空白,解决了我国细菌型豆豉无工业发酵菌种和单菌株风味单一的问题,是贵州发酵食品加工技术瓶颈问题的一次重要突破。

  2014年9月,贵阳金钰铮厂与贵大生科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约定:双方一同成立发酵豆制品研发中心,贵阳金钰铮厂负责投入资金,贵大生科学院负责投入技术及科研人员,旨在简化发酵豆制品生产的基本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及风味,提升传统发酵食品品质,使贵阳金钰铮厂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水平。

  2017年始, 贵阳金钰铮厂尝试应用大数据分析与现代微生物技术融合应用,组织了以高校教授、数据应用人员、生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专题小组。特聘为欧洲智能化服务25年的工程师团队为工厂的智能化系统、自动化编写程序,2020年邀请夏教授团队为新园区设计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以求产业创新、产品升级。2016年——2019年联合贵州大学针对腐乳从发酵工艺、发酵参数、菌种进行了全面研究,2019年底,由实验室转为中试产业化,经过2年时间生产,实验室的数据终于转化为产业化生产,经过与国内省内多家腐乳的口感、质量比较,品质明显高于相较产品,充分显示出科技的力量。2017年,组织研发中心、生产车间、数字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对在发酵豆豉、腐乳中大数据应用进行可行性研究,经过1年的测试、纠偏、修改、调试、完善、应用,实现了贵州水豆豉完整的智能发酵控制管理系统,将大数据系统应用在生产实践中, 在生产的基本工艺及配方上不同于传统水豆豉制作的常识性工艺及配方,获得品质稳定,风味独特的水豆豉产品, 贵阳金钰铮厂“美之选”牌水豆豉产品迅速占领省内市场,一举将“美之选”推上贵州省知名品牌地位。

  自主研发构建核心竞争力!尽管研发之路不易,贵阳金钰铮厂还是将不停地改进革新前行,不断通过好工艺、好技术,推出好产品。

  近年来, 贵阳金钰铮厂先后荣获“贵州省老字号”、“贵州省农业产业化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精专特新’重点培养企业”等称号,这些荣誉是品牌特色,是有口皆碑,是代代相传的历史沉淀,是对产品拥有深厚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的肯定和认可。

  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犯权利的行为,它不仅损害商业机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加强商业机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理念。

  贵阳金钰铮厂的胜诉给社会带来的启示,就是要维护商业机密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董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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